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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商标海外抢注?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世界的瞩目,中国企业的品牌也受到国际关注,其表现之一就是不少国内知名企业的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一般说来,在境外恶意抢注中国企业商标的目的有两个: 
  一、商标抢注成功后,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按销量索要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或进行商标倒卖,给被抢注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据了解,日本一名商人在日本抢注上海的英雄金笔商标,要求中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致使中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在加拿大甚至出现了老字号商标转让公司,专门做起了中国老字号商标的买卖。
  二、商标抢注成为一些国外企业反倾销的手段,它们通过抢注对手商标建立;市场壁垒,给对手开拓市场造成困难。2000年5月,欧盟节能灯厂商对包括厦门东林公司在内的中国20家节能灯厂家提出反倾销诉讼。东林公司孤军奋战,取得了反倾销诉讼的胜利。为阻止东林公司向欧洲市场推进,2001年6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东林公司的萤火虫;商标。这使东林公司正在实施的进军全球节能灯市场的国际战略受阻。遇到同样情况的还有国内彩电企业海信集团。当海信准备进军欧洲市场时,却吃惊地发现商标被对手抢注;要花钱购买,对手却开出几千万欧元的天价。无奈之下的海信集团只得宣布在欧洲启用全新的备用商标。不过,因为图文依然与被抢注的商标类似,对手仍然不依不饶地表示:海信在侵犯自己的权利。痛定思痛后的海信告诫国内同行:发展国际市场,要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那么,针对商标在境外被抢注的情况,国内的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应分析被抢注的商标是否能重新回到真正的权利人手中。在境外被抢注的商标,一般都是相对比较知名的品牌,抢注方通常是真正权利人的代理商,如果是这种情况,夺回商标权的成功概率较大,主要就看证据材料的准备是否充分。使用证据特别是最初的使用证据如发票、合同、宣传广告、海关出口报关单等非常重要,对于提出异议或诉讼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但国内企业对此的认识远远不够,造成日后维权的被动。在能证明真正权利人权属、使用和对方主观恶意明显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夺回商标权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
  其次,要分析被抢注国家的法律制度和通过法律救济的成本。虽然各国(地区)法律一般都遵循维护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反对恶意和摹仿等原则,但由于各国的法律制度并不相同,通过法律救济的手段和方式也不相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异议制度,可以对商标进行异议。但欧美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等,对证据的要求比较高,准备的材料和律师花费的时间比较多,相对律师费用也比较高,通过法律救济的成本比较高。对于亚洲许多国家或地区如韩国、澳门、台湾等,由于经济交流频繁和沟通的方便,相对花费会少许多。对于没有异议程序的国家如印尼,只有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法律救济,其花费会相当高。当然,其他有异议制度的国家,以后也会面临诉讼的问题,主要就看被抢注企业在该国家或地区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如果是必须的,即使花费巨资也要夺回商标专用权。
  第三,要看法律救济的时间,有时虽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夺回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但由于耗费的时间较长,可能会错失市场发展的有利时机,这时可以选择放弃该商标或坐下来和抢注者进行谈判。
  最后,建议企业建立海外商标保护体系和监测体系。企业应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经营战略的一部分,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对于致力于国际化、主打自主品牌的企业,对商标的国际保护是必须的。另外,知识产权的战略方向也非常重要。海信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战略,但其在国际市场采用的是商标战略与市场战略并行、不做无谓注册的策略,这是导致其商标在德国被抢注的主要原因。对于国际化的企业,还应建立海外的知识产权监测体系,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权利取得前都会有一个公示机会,由相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如果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监测系统,就能在对方取得权利前阻击对方。当然,任何后期的法律救济手段都不如在先的防范来得简单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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