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司法途径 1.公安机关启动司法程序: 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注意公安的标准与法院的标准有差异)。 (1)商标案件: 假冒注册商标罪起刑点: [公安标准]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法院标准]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量以五倍计算。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公安标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法院标准]五万为起刑点,二十五万为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公安标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 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法院标准]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量以五倍计算。 (2)专利相关案件 假冒专利罪: [公安标准]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专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专利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法院标准]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注意,没有特别严重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 [公安标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院标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数量以五倍计算。 (3)版权案件 侵犯著作权罪: [法院标准]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量以五倍计算。 行为包括:复制、发行、出版、假冒,被侵权人可直接提起刑事诉讼。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法院标准]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在十万元以上。注意,没有特别严重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以上法院标准单位犯罪以自然人标准的三倍计算。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民事诉讼 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最常用的手段。 决定是否提起侵权民事诉讼,以及如何诉讼,要考虑证据和对方状况以及要达到的目的。 证据: A.权属证据 B.侵权行为或事实存在的证据 C.受到损害或对方获利的证据 对方状况:是否是企业,有无支付能力。 诉讼目的:打击、获利、警告。 [案例] 金蝶美发侵犯商标权案 金蝶变成金蝴蝶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启示:证据确凿,搭顺风车要付出代价;是企业,有支付能力;目的是制止引人误解的市场竞争。 法定赔偿额:专利侵权是1-100万,商标和著作权侵权是50万以内。 根据新专利法,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新专利法之前的司法解释: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2)行政诉讼 主要是确权行政诉讼,也有不服行政裁决的行政诉讼。确权的行政诉讼案往往是民事诉讼的辅助手段,配合民事诉讼。 总结: 行政救济特点是相对快捷,打击面比较大,不像刑事司法程序启动困难,也不像民事诉讼,成本大,周期长。但是它的力度往往不足以震撼侵权行为人,甚至在有的地方行政执法部门主观上也不想一下子把侵权生产者打死,留着慢慢罚。 民事诉讼的特点是针对性强,对个案具有比较好的制止侵权效果,并能从打击侵权行为中获得利益。但这种民事诉讼,仅对注册登记的企业有效,而实际上很多造假者实际上是地下工厂或作坊,可能连被告是谁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取证也很困难,如果人跑了,起诉和执行都有困难。 公安查处,如能立案,往往能够找出幕后操纵的黑手,以及它的资金,从打击的角度来讲,最具震慑力。但是也有问题,一是公安管辖的范围比较窄,不是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都能管;二是公安启动刑事司法程序比较不容易,往往取决于情节与数额;三是程序启动后的力度问题,如果控制不好,公安一介入调查,老板可能就跑掉了,最后,只有抓工人起诉。所以,如果没有有效的侦查的话,未必真正能够产生好的震慑效果。我办过的造假烟案子就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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