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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著作权维权系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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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电视)于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正式启播,是香港首间商营无线电视台。无线电视的主要业务包括电视广播节目制作及其他有关广播的活动,例如节目的发行及卫星广播等。无线电视的两个频道,翡翠台及明珠台,每年播放逾一万七千小时的节目,是全球制作华语节目最多的电视台之一。另外,无线电视更将部份节目配上多种不同语言,发行海外超过四十多个国家及城市,覆盖全球超过三亿户。
为配合未来发展,无线电视耗资二十二亿港元于将军澳工业邨兴建一座全新的电视广播城,新址的总建筑面积逾十一万平方米,并已于二○○三年十月正式全面投入服务。电视广播城设备齐全,提供共两个外景拍摄场地及二十二个录影厂。此外,电视广播城亦增添全新数码广播器材,务求为观众提供更高质素的服务。
历年来,无线电视一直为广大观众献上各类型制作认真的节目,所制作的娱乐、新闻及公共事务节目及宣传短片等屡获殊荣,至今共获得国际重要奖项共四百五十项,成绩斐然。在一九九七年,无线电视被选为亚洲五十间最具竞争能力企业之一、全港二十大杰出商业机构及全亚洲二百卓越公司之一;二○○一年更获得美国国家广播协会颁发「二○○一年国际广播卓越大奖」,表扬制作各类型慈善节目及活动,贡献社会表现出色。
然而,当无线电视投入巨资拍摄制作新影视作品并进行宣传推广的同时,发现众多网站、网吧、酒店未经授权播放其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侵犯其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无线电视信息网络传播业务、音像发行业务受到极大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和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对于网站、网吧、酒店出现的侵权行为,无线电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立即委托保护中心进行维权,保护中心通过秘密调查、取证等方式获得侵权事实证据,利用各种有效保护措施,将侵权者送上法庭,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播放其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的侵权单位进行严厉打击,遏制了几千家侵权网站、网吧、酒店的侵权行为,及时有效的净化规范市场环境,使得侵权现象急剧减少,信息网络传播业务、音像发行业务收入都在维权打假工作的推动下业绩节节攀升;该系列案件在行业内引起极大反响。从而维护了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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